12月10日消息,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为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地区。
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是按照电梯使用年限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针对性实施检验和检测,提升电梯安全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保障电梯安全运行。试点地区对新安装监督检验后6年以内电梯,每3年检验1次;使用6年以上、15年以内的电梯,每2年检验1次,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次。对于经改造的电梯,监督检验合格后视同新安装电梯开展检验和检测;对于经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合格后的电梯,使用6年以下的,视同新安装电梯开展检验和检测,其他视同使用6年以上、15年以内的电梯开展检验和检测。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每年进行1次定期检验。
电梯检测机构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告知电梯使用单位进行整改,确认后方可发放《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各市市场监管局。何宝国 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