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小区都安装了电梯广告。电台新闻热线62706270日前接到市民赵先生反映,他所居住的徐汇区明佳苑小区内,一个电梯间安装了六块广告,居民们不堪其扰。请听本台记者赵宏辉发来的报道。
记者来到明佳苑小区3号楼的电梯间,迎面就是三块平面广告,左侧角落装了两块视频广告,电梯门上还有一块投影广告,暂时没有开启。广告内容包括教育辅导、投资理财、保健食品等等。业主赵先生说,原来电梯只有三块平面广告,可是后来却越装越多。
[一开始只有三块广告,后来有视频广告出来了,外面也装了,这个投影广告是去年下半年装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
记者又走访了小区另外3栋装有电梯的高层,发现也是同样情况。业主王女士说,一走进电梯间,就看到声光电齐上阵,担心孩子分心,更担心安装广告拉的电线带来安全隐患。
[特别是上下电梯的时候很吵,有时候会造成分心,老人孩子容易摔跤。电梯里面有电线有点危险,我们小区也比较老了,这点还是要当心的。]
记者随后向小区业委会了解到,小区在2015年曾就是否引入电梯广告征询过业主意见,主要目的是为了填补物业经费不足。业委会一位严女士向记者出具了当时的征询结果,其中关于是否出租电梯、外墙等公共空间,有97%业主赞成。
[因为我们的维修基金已经到临界线了,主要靠广告收入增加到公共收益,这是当时业主委员会通过的。]
严女士说,电梯里的有五块广告都是与同一家广告商合作的,还有一块视频广告则是在小区引进阻车系统的时候,和厂商签订的协议。
[它等于上面一半是广告,下面是一个阻车系统,我们跟他谈好维保用这个广告的费用去抵消,后期的费用给你免费。]
但赵先生等业主却认为,小区当初做意见征询时,并没有对广告的数量、形式等做过说明,后续引入广告时,也没有向业主公示过相关的细化方案和合同。
[居民允许你装几块广告,装在哪里,上面都没写清楚。电梯里面安装一块广告,还是10块广告,还是无限制地可以安装,都没有说明。]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上海先行法治调解中心主任张劼认为,广告的内容、播放时段、音量等问题,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小区应该在引入广告前就明确公示。
[比如每部电梯用多大面积来进行投放,是用电视投影还是用固定广告版面,哪些广告投放单位可以进行,都要向业主进行公示的。如果没有,业主可以责成业委会作出相关说明,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进行表决,要求撤销合同。]
截至发稿前,小区业委会表示,如果对电梯广告提出意见的业主达到20%,将通过业主大会就是否保留广告启动征询。同时,电梯门上的投影广告由于广告商违约,已经暂停合同,将于近期拆除。
以上由记者赵宏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