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总是被人们拿来争论:多层和高层,哪个更宜居?
支持多层住宅的人认为,房子越低,密度越低,一栋楼里的住户加起来也没多少,实用面积大,公摊小,很多老小区的物业费也很低,多层楼房之间的遮挡时间短,每个楼层的采光和日照都很充足。
支持高层住宅的人觉得,大部分多层小区房龄时间较长,设施陈旧,户型设计不合理,通风、配套都无法跟高层相比,物业服务也不够专业。
最关键的原因是:除了洋房等改善产品外,大部分多层住宅没电梯。
电梯看起来是小事,却是影响一个家庭生活起居的核心问题,尤其是年龄较大的老人,走楼梯颤颤巍巍,几步路都得有人搀扶,怕走楼梯危险,甚至常年不下楼、不出门,一部电梯,成了“悬空老人”们提高生活质量的“刚需”。
值得庆幸的是,今年起,多层房全面加装电梯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以上海为例,近日房管局组织召开全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会议,其中提到了两个“全覆盖”。
一是可行性评估,要指导街镇尽快完成小区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的全覆盖。
二在目标任务,要实现各区每个街镇有加装电梯启动实例的全覆盖。
此外,近日松江首批老房加装电梯项目签约,实现“0”的突破,老年居民告别“下楼难”。
除了上海,北京、江苏、浙江也都在推进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发布25项地方标准,其中,《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
江苏发布《住宅设计标准》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将设置电梯的标准提高,明确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在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米时,必须设置电梯并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
此前浙江省住建厅发布新版《浙江省住宅设计标准》,明确“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米时,必须设置电梯。”
很明显,不管是老房子,还是以后的新建多层住宅,电梯正在各个省市加速普及,现在还是京沪深、江浙等发达地区为主,后续中西部省会城市、三线以下城市,都会实现多层房子加装电梯,方便居民上下楼。
但是,加装电梯说起来容易,真正实施起来却难上加难,有人甚至把“装电梯”称为“小区万难事之最”。
之前看到一个新闻,济南一栋老房子楼门电梯从三层开始加装,采用错层入户方案,楼上业主已经全部同意了也相继通过了规划、住建部门的审批,但是隔壁单元楼的各种反对,街道办在中间也很为难,导致项目须重新审批,施工进度一直拖着,留着挖到一半的电梯井荒废在小区里,成了烂摊子。
更让人感到头疼的,是所谓的“一票否决”。
很多城市在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中,都规定需要“加装电梯栋业主90%以上同意”,同时还有一个条件:“未签订改造协议的业主无激烈反对意见”。
什么叫“无激烈反对意见”?我们看到现实的案例中,反对加装电梯的低层住户,意见没有不激烈的,如果按照这样的规定执行,很多地方即便想装电梯,也是有心无力。
正是看到了装电梯的难度,才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发布新规,加装电梯不再实行“一票否决”,就算有个别业主反对也没用。
近日发布的《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手册》明确,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即可开展加装电梯工作。
1. 有意愿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具有占有和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并能够出示相关证据;
2. 拟加装电梯的住宅应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建筑节能等规范、标准要求。
3.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经专有部分占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即可实施。
以前北京的规定是需要全体业主同意,此次直接降到了三分之二,哪怕不签订加装电梯的协议,一票否决式的反对,也是无效的。
当然,低楼层业主用不到电梯,加装也对一楼居民造成了不利的居住体验,在实践中,除了“反对无效”的硬性规定外,不能让低层业主出资,在电梯开工前,建设方也需要对一楼业主给予补偿。
住建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老小区改造规模将翻倍,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
目前国内有16万个老旧小区,未来改造的规模可能高达4200多万户家庭,总计建筑面积达到40亿平米,预计总投资额达到5万亿,每年投资额能达到1万亿以上。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旧改”的加速推进,未来会越来越多的城市,放松加装电梯的种种限制,多层住宅由此可能会迎来“第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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