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杨蓉 宁冰尧)“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监督方式,消除群众关注的电梯安全隐患,促进了行政机关履职,既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又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们担任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的听证员,表示完全认同!”陕西省淳化县人大代表高选平说。
国庆节前夕,淳化县检察院召开该院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人员应邀听证。
听证会开始,该院承办检察官齐新详细介绍了案情并出示证据。据居住在淳化县一小区的群众反映,该小区一电梯经常出现突然停运、断电、显示器不显示楼层等多种故障问题,小区居民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淳化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迅速前往现场调查,查明该单元共24层,内有南北两部电梯,其中北边电梯存在未依法张贴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标志、安全使用说明、警示标志等公用信息问题,南边电梯虽然张贴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标志,但显示下次检验日期为2020年7月,已经超期两个月时间仍未进行检验,存在更换检验标志的问题。
淳化县检察院经立案审查认为,该楼电梯确实存在公共安全隐患,而当地还有群众反映多起电梯安全运行问题。电梯安全运行关乎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有关部门在维护监督好特种设备运行安全方面工作确有疏漏。为维护公共利益,该院决定以听证的形式公开办理这起公益诉讼案件,以求更好地促进解决全县居民电梯安全问题。
与会听证员经全面了解案情,细致审核证据和法律依据,对检察机关的诉求表示完全赞同,对听证会形式给予肯定,并提出了多条建设性的建议。
10月22日,该院收到淳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整改回复。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的企业、小区、酒店等电梯开展了地毯式检查,定期检验合格标签,并且均张贴于电梯显著位置。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其他电梯使用单位存在的问题,该局依法下发了监察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日前,经检查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