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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的几个居民小区希望与企业合作引入“共享电梯”模式,却遭遇审批难题——
因为楼栋没有电梯,加上“痛风”犯了,尽管正值气候舒适的秋季,但泸州市龙马潭区帝都花园小区84岁的居民龙良银却每天只能待在6楼家里,不敢轻易下楼。紧挨着龙良银另一栋,七旬老人许志远也因骨折回不了6楼的家。
为了解决老人们的上下楼问题,也为了弥补启动资金缺口,今年4月,帝都花园小区和一家企业签约,想试水“公司免费加装,住户有偿使用的共享电梯”,然而,如今半年过去了,共享电梯安装却始终难以落地,不少居民通过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询问:“该走的流程走了,为啥子不让我们装?”
居民们的电梯梦卡在哪里?记者展开调查。
□陈向前 四川在线记者 魏冯
僵局
企业请好工程队
“共享电梯”却遭遇审批难
在帝都花园小区,房子都为6层楼的无电梯建筑,五成业主都是像龙良银、许志远一样的老年人,尽管业主们也想过自行安装电梯,但每谈到资金问题,业主们总是意见不一。
4月,一种“共享电梯”的模式在泸州出现,似乎为老人们带来新的希望。记者从宣传单上看到:北京富孝通宇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富孝通宇公司)、云南诺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简称诺雅建设泸州分公司)可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加装方案为免费加装,有偿使用。有偿使用标准为2-3楼业主每次乘坐收费0.2元;4-5楼收0.25元; 6-7楼以上收0.3元等,该费用由公司委托小区业委会负责人代收代管,优先用于电梯运行的电费、检测、维护、保养等。
诺雅建设泸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主要靠电梯广告、大数据等盈利,云南诺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在云南昆明、玉溪市建成运行了“共享电梯”。“一个电梯里的广告一年几千或几万元,但如果泸州有数百部‘共享电梯’,接的广告一年少说也是数百万元。”该负责人说。记者在天眼查网站上查阅发现,北京富孝通宇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均为1亿元。
不需要筹资建设,又能享用电梯,这让居民们心动了,4月底,帝都花园小区率先和富孝通宇公司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签订《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
但让居民们没想到的是,签了约后,电梯安装却一直在推迟。
“我一把老骨头,跑小区找业主签字、找社区、街道和住建,加起来上百趟是有的,从4月份就开始盼着安电梯,盼了半年,人累心更累,还是开不了工。”对此,67岁的业主代表王登群意见不少。“每次催,都说快了、快了,但就是没动静。”另一名业主代表王阁香也很丧气。
同样焦急等待中的还有泸州市江阳区佳乐小区的居民,江阳区佳乐小区每个单元有11层,业主代表邱杨林说,他们自今年6月起,希望引入“共享电梯”,花了3个月收集安装电梯所需的资料。“我们200余户居民都在等着电梯用,很多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只能在屋头宅着,只想问电梯要等好久才能装上?”
对此,诺雅建设泸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很无奈,他们表示不是不想尽快开工,而是因为泸州市相关部门一直未对共享电梯项目进行审批。
“今年6月,我们的电梯设计图纸出来了,相关资料和企业资料交到住建部门,7月,工程队联系好了,现场勘验过数次,但等了几个月,审批没动静,就让工程队先离开了。”该负责人说。
延缓
住建部门一直称“在研究”
还未开始联合审查
“我们把所有该走的流程走了,这个企业建筑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也是齐全,为啥子不让我们装?”在帝都花园小区采访中,这是业主们问得最多的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首先需要业主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加装电梯申请表、所在社区居委会备案的增设电梯协议等;再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集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有关单位联合审查,出具意见后,方可施工。而在这一系列的备案、审查过程中,帝都花园的居民们遇到新要求。
龙马潭区莲花池街道办事处要求帝都花园小区业主签订《电梯安装承诺书》,承诺书上写明“以后电梯发现任何问题,和政府部门无关”。“为了签这个,前前后后也跑了很多回。在6月底才搞定。”王阁香说。
记者留意到,在此前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意见》中,通篇没有要求居民要出具免责承诺书等。
即便出具了承诺书,在相关部门审查这一关,增设共享电梯一事又被按下了暂停键。
“这事还没到联合审查这步,现在只要市住建局没出共享电梯推行方案,就整不成。”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泸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透露,几个月前曾写初步方案,想试点推行“共享电梯”,研究如何保障业主和企业利益,并在不干预合同签署情况下进行责任划分、后期运行等。“我们挺拥护的,但上面领导没过方案。”
“这个事情不是不干,是正在研究。”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唐浩然表示,现在正对诺雅建设泸州分公司的了解,停留在企业申报资料,暂未考察企业。“我们不知道企业到底靠不靠谱,也要带专家去看,还要去看下云南那边加装的电梯运行得如何、加装的是什么电梯等。”
观点
拖了半年还说要研究
是常见的“避责心理”
一直“在研究”,帝都花园小区居民们的“电梯梦”一再推迟。记者采访的多名专家都认为这种做法不妥。
有专家认为,对于共享电梯这种新事物、新模式,主管部门有疑虑可以理解,但仅靠拖延是化解不了疑虑的,反而会激起群众不满,应尽快详实地调研,拿出可行方案。
“从4月业主和企业签协议至今,一拖半年还说要研究,这是主管部门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旭直言。
韩旭建议,相关部门不能继续停留在纸面研究阶段,应该积极考察申请企业、考察已安装地区,当前除了云南外,我省绵阳、内江也都有共享电梯安装运行案例。如考察后可安装,即做好审查监管工作,比如“为群众把关电梯质量等”。如果考察后发现不宜推进共享电梯,也要迅速决断,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引导群众以其他合乎规定的方式增装电梯,解决出行困难。“在这个过程中,要始终注意群众的知情权,共享电梯审批进行到哪一步?为什么能建或不能建?都要主动告知群众,以免降低政府公信力。”
南开大学中国政府发展联合研究中心研究员赵聚军同样认为,拖了半年还说要研究,是地方政府部门常见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避责心理,他认为:“这种共享电梯模式,地方积极拥抱外部资本主动介入,既有利于电梯市场良性竞争、完善电梯市场机制,也帮助当地居民解决了筹资难题。”
不过,赵聚军也建议,共享电梯涉及上上下下的民生工程。若地方推行共享电梯模式,应对乘坐电梯价格进行合理调控,避免后期涨价。如果企业运营不善乃至解散,也要设计好居民后续电梯保养费用的分摊机制。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涵建议,引入“共享电梯”后,可找和电梯、小区都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专门维护电梯,“业主交维护费用给第三方,即便企业在电梯运行中途退出了,也可以持续运行。”
他山之石
试点“共享电梯”
多地这样做
●北京开展“代建租用”模式:由业主委托第三方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出资加装电梯和后续维护,业主按月或按年缴纳使用费,居民不负担前期建设资金。据北京市住建委统计,2019年北京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采用这一模式的占到48.4%。
其中,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推行的“共享电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包月IC卡模式,居民缴纳开户押金后充值刷卡乘坐电梯,押金有一定期限,期满之后自愿退出电梯使用权可退还押金;另一种是微信扫码模式,居民只要用手机在共享专区微信扫码,完成支付后就可乘坐,按次收费。
●云南首批“共享电梯”装进省委党校生活区:10月12日,云南首批“共享电梯”装在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春晖社区省委党校生活区,已完成验收投入使用,这是云南省首次采取租赁模式安装外挂电梯。未来还将在昆明学院西二院、农业大学及旅游学校住宿区、官渡区自来水公司宿舍等陆续推进“共享电梯”安装。这一电梯加装项目由企业免费安装,居民按次、月或年付费使用。
●杭州出台办法鼓励共享电梯:10月9日,杭州市发布的《杭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八条中明确指出,鼓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探索代建租赁、共享电梯等市场化运作模式,研究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