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改善市民生活、方便老年人出行的重要民生工作。
日前,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修改宜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对原《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进行了修改,调整了市民关心的加装电梯参与表决比例,进一步降低了加梯门槛。
截止目前,宜昌市共审查通过加装电梯159部,其中已完成安装88部,正在施工63部,市民加梯热情高涨。
政策解读
一、降低了加装电梯申请的门槛。“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向区加梯办提出加装电梯申请。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专有部分权利人的同意”, 也即 “双过半” 同意就可以启动加装电梯工作。
二、取消了“全体业主签字”环节,改为出资业主签字。新规将签订协议中“全体业主对加装电梯相关事宜签订协议”修改为“本单元全体出资业主对加装电梯相关事宜签订协议”,解决了旧规被引申为需“全体业主书面签字同意”的错误理解,进一步促进我市的加梯工作。
三、提醒市民需要注意的:申请加装的门槛虽然降低了,但是不代表不需要考虑其他业主的意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应当充分征求本楼栋全体业主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如果在公示期间,因加装电梯直接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有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还是需要居民进行民主协商,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