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4层以上住宅加装电梯可获财政奖补
奖补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建设成本的50%
海南日报讯(记者 曾毓慧)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白沙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白沙已成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已划定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范围,并明确了竣工验收合格后可申请不超过17万元/台的财政奖补标准。
据悉,白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必须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以上(含4层)无电梯住宅,且满足建筑物安全结构、消防安全有关规范要求等。白沙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白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小区、幢或单元为主体提出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由业主协调承担,共同出资解决,即业主可通过转让广告收益等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加装电梯建设。
此外,属于白沙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可申请财政奖补,奖补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建设成本的50%,且不超过17万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