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据《北京青年报》报道,5月10日,成都市成华区丛树家园小区一男子推着电动车进入电梯,内里还有5名乘客。电梯关门后,电瓶车突然冒烟起火,烧伤电梯内乘客,其中一名5个月大婴儿伤情较重。
微评:“电动车进电梯”固然方便、快捷、低成本,却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潜在的不安全风险。电梯安全事故的小概率,让一些人总是心存侥幸;风险防范意识的淡漠,让一些人缺乏禁忌意识和底线思维,没有在失范行为与非失范行为之间建立清晰的界限。这种行为实为一种公德缺失表现,看似聪明,实则糊涂。(教师 杨朝清)
微评:早在2018年,国务院安委会就表示要下功夫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问题。遗憾的是,还是有很多人漠视规则、无视安全,或者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对于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必要依法予以惩戒;对于引发事故的,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官 史洪举)
微评:“电动车电梯内爆燃”令人触目惊心。必须以此为鉴,防微杜渐,对“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现象进行清理整治。同时,各地要加强小区电动车日常管理工作,实施统一集中停放,并放宽开放时间,提供户外集中充电服务,在电梯内安装报警装置,严禁电动车入内。(研究员 江德斌)
本文来源: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