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年内已有北京、沈阳、湖南、云南、黑龙江等20余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除了落实企业缓缴公积金政策外,多地出台了针对性措施。此外,部分地区还将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这项业务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以减轻广大职工的经济负担。(5月10日中新经纬)
不可否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了10多年,在惠及广大购房者的同时,仍存在缴存制度不完善、城市之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诸多问题。基于此,2016年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放宽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如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可以使用公积金支付。特别是,一些地方还将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这项业务,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以减轻广大职工的经济负担,显然惠及了更多人群。
事实上,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其初衷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最大限度地解决广大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多数中低收入人群缴纳存款,供少数高收入人群贷款买房,不仅背离了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福利性”和“互助性”,而且形成了新的社会问题。如此语境下,如果公积金今后可用于加装电梯,这对于部分职工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可以说是应需求而生。
近年来,老旧小区改造、二手楼加装电梯等现象,在城市表现越来越突出。过去,对于居住在房改房老楼的居民来说,他们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钱,等于是在“沉睡”;如今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加装电梯,显然让“沉睡的钱”变成了“活钱”,生活质量和幸福获得感,也随着这个民生“电梯”直线上升。可见,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使公积金制度向“保障性”“福利性”和“互助性”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换言之,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具有导向意义。各地在吸取兰州经验的同时,需进一步推进公积金制度改革和管理,使其“加装”更多公共利益。首先,应严格执行公积金缴存“限高保低”规定,以此不断缩小行业间差距;同时,进一步降低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提高使用率并适度扩大适用范围,不仅可以用于买房、租房、物业和加装电梯,还可以用于养老、医疗,甚至可以用于教育投资等,让公积金发挥更多作用,真正惠及广大中低收入人群。更重要的是,可采纳专家建议,重新思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定位,把各地分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改为政策性的国有住房银行,纳入国家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