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日,泰和园小区居民致电热线反映,他们小区两栋小高层的电梯11月11日被物业关停,居民上下楼十分不便,希望记者予以关注。
居民反映
刘先生说,小区内3号楼和4号楼是小高层,每栋楼有13层、44户,每栋楼只有一部电梯。11月11日,物业贴出通知告知居民,两栋楼的电梯经特种设备检测部门检测为不合格,为安全考虑电梯停运,现在要更换新电梯,居民们每家要交5500元费用。3号楼11楼住着两位80岁的老人,10楼住着一位待产的孕妇,现在电梯停运了令他们十分担心。居民们认为电梯还没有到非换不可的地步,可以先进行维修,即使非要更换电梯,物业也应该分摊一部分费用,或者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记者调查
接到居民反映后,11月16日记者来到该小区。记者采访小区物业经理得知,这两部电梯是2004年8月份安装的,10月14日经过专业部门检测得出结论,两部电梯使用已超过15年,电梯重要配件厂家已停产,存在供应困难的问题,因此无法大修,只能更换新电梯。且这两栋楼的构造较为特殊,电梯必须定制,市面上现成的电梯用不了,他们联系了好几家定制电梯的厂家,都要先收70%的预付款才能按照要求生产电梯,且3号楼、4号楼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剩余金额不足,根本无法提取,居民只能分摊费用。
部门答复
记者从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了解到,更换电梯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必须是交了钱的居民才可以使用,经过查询,3号楼、4号楼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只剩30%,的确无法提取。居民们可以选择补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80元/㎡)用于更换电梯,或者直接向物业交纳更换电梯所需费用,由于电梯属于公共设施,更换或者维修需要每户居民分摊费用,没有规定物业公司要承担这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