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能赶上新政,相当于加装电梯我自己一分钱没出。这个政策真的太好了!”家住虹口区广中路街道嘉苑公寓的刘广深有些激动地说道。原来,5月22日这天,他收到了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9万多元加装电梯的款项。
经过前期一系列的工作,嘉苑公寓7号楼在2018年5月8日签订加梯协议。今年1月20日,嘉苑公寓7号楼加装的电梯取得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4月8日取得加梯工程的审价报告。据了解,嘉苑公寓7号楼加装电梯工程造价70万元,刘广深家需分摊造价的13.11%,也就是91748元。在所有手续齐全后,按照上海市加装电梯的最新政策,参与投资加装电梯的居民可“申请提取业主本人及配偶、本人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刘广深从街道获悉这一新政时,还有些半信半疑。“住房公积金不是只有买房子才能用的吗?”结果他发现确有其事,而且自己家符合各项条件,可以使用女儿的公积金。5月18日,刘广深和女儿带齐了相关证件和材料来到虹口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是全区第一例。”
虽然事先做足了功课,但在办理过程中还是出现了“小波折”。嘉苑公寓所在路段原先是西江湾路,前几年因规划调整,这一路段改成了同鸣路,导致刘广深持有的房屋产证和立项协议、付款凭证上的地址不一致。刘广深说:“工作人员虽然也是头一次办理这个业务,但他们很耐心,告诉我去属地派出所开个证明就行了。派出所也很快出具了证明。现在政府职能部门办事效率都很高。”
“新政的出台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有所推动,我们也会帮助更多居民圆‘电梯梦’。”广中路街道房管办经办人徐至丞介绍,截至目前,广中路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已有4台竣工并投入使用,当下正在施工中的有2台,办理施工前手续的有5台,在公示期的有2台,准备公示期材料的有1台。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考验的是居民自治,但这不等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可以“撒手不管”。虹口区房管局牵头,联合区建管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等,于2018年10月出台《虹口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办事指南》,明确了办理依据、办理流程等,使得该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并形成部门间合力。区房管局介绍,2019年全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共立项51台,完工27台。针对上海市最新出台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策,区房管局表示,已对原先的《办事指南》更新,预计6月出台2.0版本,争取进一步推动辖区内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通讯员 张燕丽 新民晚报记者 袁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