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2月8日消息,近期有南京网民反映,秦淮区丰富路116号申请安装电梯已近三年,受到一楼住户多次无理阻挠,迟迟不能正常动工。(2月8日澎湃新闻)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不仅有助于缓解老龄社会老年人“出行难”的问题,而且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有力举措。目前实践中加装电梯获取居民合意较难,比如按现在不少地方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程序,一旦有居民明确表示反对,该单元加装电梯就被“一票否决”。因此造成的“老楼装电梯三年未果”并非个别现象。
也因此,如上海早在2019年已经出台规定,明确降低了加装电梯启动门槛。本楼幢业主同意率从原来的90%降低到三分之二、取消“一票否决”、小区同意率从原来的三分之二降低到一半。
其实,“一票否决”本来就于法无据。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既有住宅需要使用共有部位增设电梯,或者因增设电梯需要改变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结构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法律上并非要求所有人都同意方可加装电梯。而是采取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策,现在事实上的大多由低层业主“说了算”没有法律根据。确实,安装电梯会让老旧小区品质提升、房屋增值,其中高层楼盘增值最大,但这种由加装电梯带来的有差别增值并不构成对低层业主所有权或者相邻权的侵害。
当然,对于低层住户认为增设电梯严重影响采光、通风和通行,要求楼上住户给予适当经济补偿,而楼上居民认为,有关法规没有明确对楼下利益受损业主的补偿金额。那么,这需要尽快有个明确的界定和说法,既保证低层住户的生活质量和正当权益不受影响,也让加装电梯的阻挠迎刃而解。
显然,加快老楼加装电梯,现在的关键在于否决“一票否决”。但老楼加装电梯,终究需要一个邻里和谐的氛围,因此应该在尽量兼顾和平衡各楼层住户利益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这需要政府有关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要用法治思维凝聚共识,另一方面,要把这项惠民工程做实做细,只有实现利益最大化、影响最小化,“老楼装电梯三年未果”才能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