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将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湖南省委副主委杨伟军在调研中发现,老旧小区改造虽然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但在改造过程中的加装电梯环节很容易引发矛盾。今年全国两会,杨伟军提交了细化规范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
“很多城市鼓励多层老旧楼房加装电梯,这是一项提升人居环境和满足人口老龄化需求的惠民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相关政策规范不够细化,导致各方利益诉求平衡不好、邻里矛盾迭出,诉诸法律的情况时有发生。”杨伟军谈到。
通过调研,杨伟军发现加装电梯时产生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一是低楼层房屋的价值出现贬损。低楼层住户本身对电梯没有使用需求,但增设电梯后住宅的市值因为通风、采光等受影响出现贬损,另外还要承担电梯运营维护费用,造成低楼层二手房流转困难。另外在居住体验上,与更高楼层相比,低楼层住户在通风、采光等方面受到的影响更大。
二是建设规划报批报建程序被简化,忽视了消防设施、道路通行权的审核,带来安全隐患。由于旧住宅楼区道路普遍狭窄、房屋间距小,水电基础配套设施大多属于后期增设,加装电梯一般都只能选择凸出房屋外安装,这大大减少了楼间距,对小区内部路宽、消防通道等造成影响。
三是《民法典》明确,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调低了业主大会的表决门槛,虽然提高了决策效率,但忽视了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处理相邻关系的义务和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权利。
“建议相关部门结合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细化的多层老旧楼房加装电梯工程统一政策规范,规范引导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维护社会稳定。”杨伟军说。
在具体实践方面,杨伟军建议:对低楼层市值受损住户进行货币补偿。引入第三方不动产评估机构,评估增设电梯后各楼层住宅市值的增减情况,原则上采取政府增加工程补贴款、高楼层以上住户按照受益情况对等出资等方式,对低楼层住户实施货币补偿。
加装电梯相关审核应充分尊重法律法规,不忽视低楼层住户等人群的合理合法诉求,考虑加装电梯后出现的通风、采光等方面对低楼层住户的影响。
制定合理的决策制度和规范,避免采用强制手段、慎用表决投票决定制度。一些地方对城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初衷是准予加装,而不是强制加装。因此,应建立协商解决制度,避免少数服从多数的惯例导致部分人群利益受损,在未经大数据统计研究前,暂不取消“一票否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