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玉红)新增候梯厅和连廊均为公共空间,严禁加建改建扩建以扩大住宅套内使用面积。今天,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出《关于规范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筑方案设计工作的通知》。
加装电梯以改善和方便居民上下楼为导向,需安全、适用、经济和节约用地。加装电梯建筑设计应当做到平面布局合理,注重与原有建筑及相邻建筑的协调,尽可能减少对周边房屋建筑的影响。
拟加装电梯的房屋建筑应处于正常稳定的使用状态,建筑本身无严重的不均匀沉降、倾斜和结构性损伤等情况,能够满足房屋正常安全使用要求。设计的新建电梯井道和平台结构连为一体,并与原楼梯间相邻,且能够独立并承担恒荷载、活荷载、风荷载等和地震作用。
既有多层住宅对通过新增电梯候梯厅和连廊实现平层入户的,应严格控制候梯厅和连廊的面积,还需要符合五大要求:
(一)新增连廊应当遵循就近入户,控制连廊跨度与外挑尺寸,原则上净宽不超过1.2米,净长不超过1.5米,同时确保候梯厅及连廊敞开;
(二)新增连廊只可延伸至原楼梯间相邻第一开间范围内,并满足防火规范相关要求;
(三)保留原楼梯间的自然通风、采光和消防疏散功能,如不能满足,应增加补救措施;
(四)新增候梯厅和连廊均为公共空间,严禁加建改建扩建以扩大住宅套内使用面积,严禁设置安装入户门,将候梯厅、连廊变为业主的独用空间;
(五)严禁通过扩建既有住宅阳台或新建阳台实现平层入户,严禁通过板式阳台实现平层入户。
我要爆料
联系电话:021-22899999
新民网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