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改善市民生活、方便居民出行的重要民生工作。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加装电梯,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9月底,青岛已交付使用和正在组织实施的加装电梯共计864部,其中交付使用的有270部,正在组织实施的有594部。
财政奖补,资金保障“惠民生”。为支持青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开展,市级对各区(市)符合奖补条件的加装电梯每部奖补10万元,对预留电梯井加装电梯的奖补资金减半。各区(市)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市级财政奖补标准。同时,抓住政策机遇,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统筹融合,鼓励探索“成片+”加装模式,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2020年以来,市财政共安排奖补资金2320万元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政策优化,数量跑出“加速度”。积极修订完善政策,印发《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青政办发〔2021〕11号),将符合条件的部队房屋加装电梯纳入资金支持范围,并依据《民法典》对居民加装电梯的表决规则进行了调整,进一步降低了加装电梯的启动难度,居民加装意愿显著增强,进入组织实施的电梯数量快速增长。今年2月底,处于组织实施阶段的共有139部电梯,到9月底,该数据呈倍数增长,达到594部。
协商共建,效率得到“新提升”。强化上下协同联动,优化施工办理流程,简化备案程序,确保加装电梯前期手续规范有序,推动项目进度和资金效益“双提升”。为提升居民参与积极性,进一步畅通居民出资渠道,允许提取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引导居民协商用好政府奖补资金,实现本单元全楼层业主效益共享。2020年以来,全市共有45户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约124万元用于加装电梯,有效减轻了居民负担,电梯加装效率明显提升。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加装电梯这一惠民工程更好地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