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10月11日,《西海都市报》微信公众号、《西海都市报》相继发布《出行太难!西宁这个小区电梯频出事故,还被水泡……》《电梯频出事故可可西里小区住户喊累》,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网友和读者纷纷吐槽自家小区电梯的同时,也对电梯事故发生的原因做了讨论。
网友“@星空使者”说,站在客观角度,电梯事故发生,使用者也有一定的责任。如有业主家装修房子,业主有责任和义务监督家装公司的工人不要超载使用电梯。
网友还讲述了亲眼所见的电梯超载使用经历。一家装修公司的工人,把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装在编织袋后就往电梯装,能装多少就装多少,而业主根本不管,结果电梯被占用,其他业主上下楼很不方便。电梯也因为超载而损坏,电梯坏了,业主又把责任推给物业公司。
有网友说,有些熊孩子一进电梯就把所有的楼层按钮都摁亮,有时候故意频繁按报警电话,有时候还在电梯里打闹。网友呼吁,作为电梯的使用者,应该爱惜公共财产。
读者李女士也向《西海都市报》记者讲述了自己和家人被困在电梯的经历。李女士家住城中区,今年刚交房住进小区后,电梯意外就没消停过。电梯要么突然掉落,要么卡住不动,前几天电梯按钮还不见了。
李女士说,最让人心惊胆战的是10月10日,她和儿子从30楼乘坐电梯准备下楼,可电梯关门后一直不动,吓得儿子一直大叫。后来,等电梯门打开后,两人害怕发生意外,急忙走出了电梯。之后,电梯一直卡在30层。
“自那以后,孩子再也不敢坐电梯了。”李女士说,她把被困电梯的事发到了业主群里,很多业主都说不敢乘坐电梯。电梯反反复复在修,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读者徐女士说,电梯损坏,也不能总怪物业,作为业主,应该主动爱护公共设施。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西宁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小区电梯产权属于业主,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是电梯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也就是说,如果小区的电梯委托物业公司管理,那么物业公司就是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小区电梯维保单位受物业公司的委托,要对电梯安全运行的系统负责,并对电梯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