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10月15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谭涛)10月14日,记者从湘潭市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调度会上获悉,湘潭市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安装补助适用范围扩大,小区竣工时间从2000年12月31日以前扩大到了2005年12月31日以前。
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不仅可以便利人民群众出行,同时也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此,湘潭市住建、财政部门联合出台了扶持政策,对增设电梯的老旧小区给予每台8万元补助(一个单元增设多台电梯的按一台电梯计算)。截至目前,湘潭市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已竣工19台,正在安装15台,拟开工安装48台,其中79台符合财政补贴标准。
为进一步推进湘潭市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工作,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近期湘潭市扩大了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财政补助适用范围,凡是2005年12月31日以前竣工且具备合法权属证明和合法报批手续的小区,都可以按照标准申请财政补贴。该补助经费只可用于购买电梯设备、电梯安装及相关工程。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加装电梯给百姓提供了方便,但实际操作起来面临着不少现实阻力,接下来将多方协调,积极解决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工作中的其他难题,真正把这项民生实事办成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