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開幕,此次會議會期一天半,共十九項議程。《重慶市特種設備安全條例(草案)》首次提請本次大會審議。
《草案》規定,公眾乘坐或者操作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應當遵守安全使用說明和安全注意事項的要求,服從有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指揮﹔遇有運行不正常時,應當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離。乘坐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不得有下列行為:
使用明示處於非正常狀態或者停用的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強行開啟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層門、轎門、箱門或者強行阻擋關門﹔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險化學品搭乘乘客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破壞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警示標志等相關設施設備﹔其他危及人身安全或者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行為。
在處罰方面,《草案》明確,乘坐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不遵守相關規定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重慶晨報·上游新聞記者 陳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