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8月1日,珠海市香洲区正式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该份细则,是继《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指引(试行)》《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技术标准》和新的《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实施后,珠海为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再次修订出台的一个条例。
旧居民楼加装电梯是城镇居民增强幸福感的重要一环。数据显示,珠海全市有改造需求的老旧住宅约6000余栋,其中大部分分布在主城区香洲。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方面表示,《实施细则》对增设电梯的工作机制、申请程序、审批流程、补偿利益、质量监管等问题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放宽“老房加梯”门槛。今年,香洲区有望完成100台增设电梯的审批工作。
南方日报记者 何丽苑 蒋欣陈
门槛放宽
取消“一票否决”,别墅也可加装电梯
“终于不必望‘梯’兴叹!”7月29日,梅华街道新香社区公交花园1栋1单元楼下响起了声声礼炮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工仪式在该栋楼下举行。
公交花园共有9个单元,当天动工的电梯为该小区的第八台电梯,剩下一台也正在走审批流程,公交花园即将成为珠海市首个加装电梯全覆盖的老旧小区。事实上,公交花园加装电梯筹备之初,也曾因个别住户意见不统一,导致加梯迟迟不能开工。“感觉近来加装电梯速度变快了。”小区一位老人说。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一件民生实事,也是人民群众期盼、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在香洲,未来更多老旧小区将如公交花园一样,加快迎来期待已久的新电梯。
要高效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就必须疏通其“堵点”。为改善申请加装电梯时“一人拦全楼”的情况,《实施细则》明确,申请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这意味着,《实施细则》在《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基础上,再次明确取消过去增设电梯的“一票否决”制度。
不仅是放宽业主同意占比数,《实施细则》还提出推进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引导当事人先行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意见分歧。
具体而言,《实施细则》规定,公示期间若利害关系人对增设电梯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实名向所属镇(街)提出,由申请人自行与异议人进行充分协商。申请人经过自行协商仍无法与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协商或者调解,并由组织协商或者调解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协商情况说明或者调解意见。公示期满,业主间经协商、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利害关系人可向镇(街)申请采用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衔接《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要求,《实施细则》将既有住宅本单元内有多套住宅且全部为同一产权人拥有的项目、独立产权住宅建筑(含别墅)等纳入可增设电梯范围,进一步扩大增设电梯项目范围。
“截至今年7月29日,香洲区增设电梯已建成并投入使用94台,正在施工56台,正在申请联合审核70台。下一步,更多老旧小区将如期顺利装梯。”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简化流程
免办规划许可证,联审联办促提效
“政府相关部门更应该创新机制模式,让专业机构、专业社会组织、专业人士做专业的事,让老百姓少操心,少绕圈。”去年底举行的《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上,珠海市人大代表郝晓龙直言,过去在珠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繁琐流程,着实让居民没少跑腿。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涉及的政府审批环节颇多。过去,要推进增设电梯项目,就要办理规划、建设、消防、特种设备安装等审批手续,施工过程中还涉及电力、给水、排水、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等设施迁移,没几个月根本跑不完。”走访中,不少居民也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心声。
针对过去审批流程繁多等问题,《实施细则》在精简优化增设电梯审批事项与环节上,也颇具亮点。如《实施细则》参照国内北京、上海、杭州、长沙、漳州、东莞等地已出台的有关做法,明确增设电梯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与此同时,《实施细则》还明确实施联合审查等联审联办制度,由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各镇(街道)等部门人员组建香洲区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增设电梯的相关工作。各镇(街道)负责设立增设电梯服务专窗,受理增设电梯申请、初步审查、联合审查、申请补助经费等业务。
申请时“一窗受理,联合审查,限时办结”,施工中、建成后也有专职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电梯后期安全维护管理的规定,指出增设电梯开工前,申请人应当办理施工登记备案手续,领取《香洲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登记备案回执》后开工;电梯安装前,申请人应当到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电梯安装告知手续等规定;申请人需依法落实增设电梯投入使用后的维护管理工作等。
资金扶持
一台电梯补助6万元,受影响住户可获补偿
加装电梯如何破“堵”提速,落实资金扶持也是关键。事实上,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资金补助标准,一直备受各界关注。
“建议市政府成立专项资金,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每台增设电梯补贴总费用50%标准的补助。”珠海市人大代表徐莉,曾在去年珠海两会上如是建议。“政府应拿出更大的诚意、更多的投入,把增设电梯补贴纳入每年财政预算,为老百姓办实事。”郝晓龙亦在此前听证会上向有关部门建议。
根据新的《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政府可对增设电梯项目给予相关财政补贴,具体资金补贴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香洲区率先制定了补贴标准——《实施细则》明确,自2018年6月1日起至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增设电梯项目,按一台电梯给予6万元的标准进行专项补助,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增设电梯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费用。
“有了香洲区的示范,下一步金湾、斗门也应该来‘抄作业’,科学设置符合实际情况的补助准则,真正让惠民举措落到实处。”有受访业内人士“点赞”香洲此举称。
资金补助还被用于解决利益协调问题上。不少基层工作者均有同感,加装电梯在技术上不难实现,涉及居民之间多元利益的冲突与协商更难以解决,“首先是房价的分歧。加装电梯后,五六七层逆袭成最贵的黄金楼层,三四楼不再是黄金楼层,一二楼房价下跌。”
针对此类问题,《实施细则》明确,如增设电梯导致有关业主的采光、通风、通行或房屋价值等合法权益受到不利影响的,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原则上,受不利影响的第一、第二层业主补偿总金额不宜超过增设电梯总工程费用的30%。
“《实施细则》一大亮点,是完善对可能受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的保障,受影响住户可获适当补偿。”前述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透露,随着2021年新政策的实施,香洲区今年有望完成100台增设电梯的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