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通市住建局和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南通市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按照规定海门区也从8月15日起施行。
按照《实施办法》,加装电梯且楼层数达四层及以上的,经申请予以电梯所在单元全体业主财政补贴。补贴标准按楼层数予以每台电梯定额补贴,其中,住宅楼为七层及七层以上20万元/台、六层18万元/台、五层16万元/台、四层14万元/台。海门区的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承担,海门区具体操作流程自行制定。
此外,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工作坚持三个基本原则。即业主主导,政府支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由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完成。符合条件的完工项目,政府对单元全体业主予以事后补贴。定额补贴,集中申报。补贴标准根据电梯所在单元楼层数确定,地下室、地面以上非住宅及阁楼不纳入楼层数计算(下同),补贴申报由属地街道办事处集中统一办理。公平合理,协商分配。补贴资金分配以兼顾各楼层业主利益为导向,适当向一层住宅业主倾斜,每户具体分配额由单元全体业主共同协商确定。
来源:综合无线海门